跳到主要內容區
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首頁
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」,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、 考試院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27日會銜訂定發布施行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本府115年8月31日府政查字第1150379055號函轉行政院115年8月27日院臺法字第1150011695B號函辦理 。
二、檢送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」條文1份。
瀏覽數:
分享
登入成功
Close (Esc)
Share
Toggle fullscreen
Zoom in/out
Previous (arrow left)
Next (arrow right)